劳动争议和工伤争议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和工伤争议是在劳动领域中较为常见的两类纠纷,虽然它们都与劳动关系相关,但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析。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也就是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而工伤争议则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就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所产生的争议。 在引发原因方面,劳动争议的范围较为广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而工伤争议主要是围绕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展开。比如,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于是否属于工伤存在不同意见,或者在确定了工伤后,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和数额有分歧等情况。 处理程序上,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工伤争议,如果是关于工伤认定的争议,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举证责任上,在劳动争议中,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工伤争议中,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在劳动管理过程中,对职工的工作情况、安全保障等方面负有管理义务,更有能力提供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和工伤争议在概念、引发原因、处理程序和举证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正确判断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