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我现在面临两份合同要签,一份是劳动合同,一份是劳务合同,但是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我担心签错了合同会影响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它们在各方面的不同之处,比如待遇、保障这些方面,谁能给我讲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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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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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明确了劳动合同主体的范围。 其次,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也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再者,报酬的性质和支付方式有差异。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服务次数直接挂钩,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劳务合同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另外,法律调整和保护也有所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务合同受民事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发生纠纷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总之,明确两者的区别有助于当事人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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