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和婚姻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意定监护和婚姻到底有啥不同。我在考虑是和伴侣办理意定监护协议,还是直接结婚,但是对这两者的差异不太了解。想知道它们在权利义务、适用情况等方面都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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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和婚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适用主体方面,意定监护的适用主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们可以自主选择自己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这个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个人或组织。而婚姻的适用主体必须是一男一女,且要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如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 从权利义务关系来看,意定监护中,监护人的主要义务是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包括相互扶养、相互继承遗产、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等。比如,在一方生病时,夫妻有相互照顾的法定义务;而意定监护中,监护人履行职责更多是基于事先的约定。 法律依据上,意定监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婚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对结婚、夫妻关系、离婚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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