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两种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在医疗纠纷当中,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过失鉴定是两个容易让人混淆的概念,但实际上它们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就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简单来讲,就是看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有没有过错行为导致患者损害。而医疗过失鉴定,主要是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行为进行鉴定。也就是判断医院有没有因为疏忽等原因没尽到应有的职责。 在鉴定的法律依据方面,医疗过错鉴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为医疗过错鉴定提供了法律基础。而医疗过失鉴定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处理程序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是判断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鉴定机构也有所不同。医疗过错鉴定一般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这些机构通常独立于医疗机构和行政部门,能够相对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而医疗过失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医学会是医学行业的专业组织,其鉴定人员多为医学领域的专家。 从鉴定的目的来看,医疗过错鉴定侧重于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目的是为了确定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医疗过失鉴定更侧重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其结果不仅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还可能涉及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 在鉴定的范围上,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相对较广,它不仅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还包括医疗行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等。而医疗过失鉴定主要围绕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展开,其范围相对较窄,一般要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鉴定结果的作用也有区别。医疗过错鉴定的结果主要作为民事诉讼中认定医疗机构责任的重要证据。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患者就可以依据该结果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医疗过失鉴定如果认定构成医疗事故,除了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依据该鉴定结果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总之,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过失鉴定在概念、法律依据、鉴定机构、目的、范围和结果作用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的医疗纠纷处理中,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正确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