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操作有点不对劲。我不太清楚这到底算医疗过失还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这两者具体有啥区别,怎么判断是医疗过失还是医疗事故呢,它们在法律上的界定和处理方式是不是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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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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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是医疗领域中两个容易混淆但又存在明显区别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不同之处。 首先,从定义上看,医疗过失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由于疏忽、懈怠等原因,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从而给患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而医疗事故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医疗事故是一种更为严重的医疗过失情况,它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违法性和造成人身损害这两个条件。 在法律依据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分级、处理程序、赔偿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而对于医疗过失,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定义,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有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责任的规定。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可以看作是对医疗过失责任的法律依据。 从构成要件上分析,医疗过失的构成主要强调医务人员的主观过错和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结果。主观过错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情况。例如,医生在开处方时没有仔细核对药物的剂量,导致患者服用过量药物,这就属于疏忽大意的医疗过失。而医疗事故的构成除了要有主观过错和损害结果外,还要求医疗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无菌操作原则,导致患者术后感染,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在法律后果上,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也有所不同。对于医疗过失,如果造成的损害较轻,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医疗事故的处理相对复杂一些。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情节严重的,相关医务人员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虽然都涉及到医疗过程中的过错行为,但它们在定义、法律依据、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遇到医疗纠纷时,患者需要准确判断自己的情况属于医疗过失还是医疗事故,以便采取合适的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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