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区别?


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是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伪证罪。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这里的“刑事诉讼”,就是指从立案开始,到审判结束的整个司法过程。“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是指那些能够影响到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比如,在一起盗窃案中,证人明明看到嫌疑人没有进入被盗现场,却故意作证说看到嫌疑人进去了,这就可能构成伪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下来,了解一下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地编造虚假的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表明行为人有让对方被司法机关立案、审判的故意。比如,甲为了报复乙,凭空捏造乙贪污的事实,并向有关部门告发,这就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从主体上看,伪证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从行为发生的时间上看,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而诬告陷害罪通常是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前实施,目的是引起刑事诉讼。从行为方式上看,伪证罪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陈述;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故意作伪证或者诬告陷害他人。如果发现有人实施了这些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