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和辞职通知的区别是什么?


在探讨辞职报告和辞职通知的区别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它们各自的定义。 辞职报告通常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去工作的一种申请文书。它更像是一种请求,意味着员工希望得到单位的批准,双方就离职事宜进行协商。例如,员工可能因为个人发展、家庭原因等,主动向单位表达想要离职的意愿,并期待单位能够同意。 而辞职通知则是员工单方面告知用人单位自己将在特定时间离职的书面文件。它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前通知,员工就可以在通知期满后离职。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两者有着显著的区别。辞职报告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员工提交辞职报告时,是否能够成功离职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双方可能需要进一步协商离职的条件和时间。 辞职通知则是基于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出辞职通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到时间员工都可以离职。 在法律后果方面,使用辞职报告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离职,员工不能擅自离岗,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使用辞职通知,员工在提前通知期满后离职,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等。 此外,两者在内容和语气上也有所不同。辞职报告一般会表达员工对单位的感激之情,以及希望得到批准的意愿,语气较为委婉。而辞职通知则更侧重于明确告知离职的时间和意图,内容简洁明了。 综上所述,辞职报告和辞职通知在法律性质、法律后果、内容和语气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员工在离职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