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犯罪动机来看。抢劫罪通常是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直接、主要目的,他们往往是有预谋地针对特定财物和被害人实施抢劫行为。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多是出于耍威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非法占有财物并不是其主要目的,可能只是在寻衅滋事过程中顺带拿走他人财物。例如,一些青少年为了在同伴面前显示自己的“厉害”,在街头随意殴打他人并拿走财物,这种行为可能更倾向于寻衅滋事罪。 其次,从客观行为表现来说。抢劫罪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这里的暴力手段通常比较严重,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行为,虽然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暴力程度相对较弱,一般不会达到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程度。比如,只是推搡、辱骂被害人后拿走少量财物,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再者,从侵犯的客体方面分析。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为犯罪人通过暴力等手段获取财物的同时,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和侵害。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虽然也可能涉及到对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侵犯,但重点在于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宁。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