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和网络侵权行为有什么区别?


诽谤罪和网络侵权行为都是涉及损害他人名誉等权益的行为,但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网络侵权行为则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行为,网络诽谤就属于网络侵权行为的一种,但网络侵权行为的范围更为广泛,还包括网络侵犯隐私权、肖像权等。 在法律依据方面,诽谤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判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侵权行为则更多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构成要件来看,诽谤罪要求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而网络侵权行为,只要存在侵权的事实,有损害后果,且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就可以构成。例如,在网络上未经他人同意公布他人隐私,即使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也可能构成网络侵权行为。 在法律后果上,诽谤罪是一种犯罪行为,一旦构成,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而网络侵权行为主要是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例如,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删除侵权内容、在网络上公开赔礼道歉,如果因为侵权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总之,诽谤罪和网络侵权行为虽然有一定关联,但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