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有哪些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有诸多区别。 首先是犯罪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意思就是驾驶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像醉酒驾驶或者追逐竞驶,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但还是这么做了,心里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情况发生的。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开车的人虽然能想到可能会发生不好的后果,可事前并不清楚会真的发生,也不是希望或者放任事情发展,只是因为太自信或者疏忽大意,没预料到最后造成了严重后果。 接着是犯罪行为方式。危险驾驶罪主要就是两种行为,一种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另一种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这里的醉酒有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之分,要是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特点还故意喝酒开车,要承担刑事责任;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特点而酒后开车,一般不处罚。追逐竞驶通俗讲就是“飙车”。交通肇事则是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范围更广,比如闯红灯、超速等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 然后是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要求。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的行为,并且情节恶劣,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而交通肇事罪必须造成重大事故,像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让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最后是定罪量刑。相对于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是较轻的犯罪,因为没发生实际危害后果。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是处拘役,并处罚金。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三个等级: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因为逃逸导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