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一些遗产继承的问题,有人提到了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在实际的遗产分配中会有哪些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呢?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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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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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在法定继承中会出现的情况,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概念。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连续继承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本来该继承人继承遗产,但在遗产还没分到手的时候他去世了,那他应得的那份遗产就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来接着继承。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也就是子女先于父母去世,那子女的孩子(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自己的父母去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在适用范围方面,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比如,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去世,他应得的份额就会发生转继承。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因为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指定继承人,如果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遗嘱中关于该继承人的部分可能就会失效,不会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来看,转继承中继承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两者一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区别。 关于继承人的范围,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比如子女、孙子女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是转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 总之,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在概念、适用范围、继承人死亡时间、继承人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的遗产继承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适用哪种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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