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加名字和不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我和爱人结婚后,有一套房子。现在在纠结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不知道加和不加会有啥不同,比如在房子归属权、财产分割这些方面会有啥影响,想了解下这两者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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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子加名字和不加名字,在法律上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谈谈产权归属。如果婚后房子不加名字,房屋的产权归属通常以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付清房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子一般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另一方只能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而不能主张房屋的产权。 若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这在法律上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完成加名手续,房屋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其次,是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房子不加名,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若房子加名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可以均等分割。不过,法院也会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割。 最后,还有债务承担问题。若房子不加名,且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一般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房子未加名,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而加名后,双方对房屋相关的债务通常需要共同承担。 综上所述,婚后房子加名和不加名在产权归属、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做决定前,建议夫妻双方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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