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基本工资让员工待岗是否合法?
单位通知我待岗,只发基本工资。我家庭负担重,这点工资根本不够生活开销。我想知道单位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他们这样发基本工资让我待岗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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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基本工资让员工待岗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待岗”这个概念,待岗指的是员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暂时不从事工作。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是因为单位自身的原因,比如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等,导致员工待岗,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而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 然而,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的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单位按照合法的规章制度安排员工待岗并支付基本工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能是合法的。但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员工公示。 所以,判断单位发基本工资让员工待岗是否合法,关键要看待岗的原因以及单位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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