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行政事务时,遇到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这两个概念。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各自的特点、适用情况以及二者之间具体的差异,好让我能准确理解和应对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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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制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中常见的两种措施,它们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但存在诸多主要区别。 首先,作出决定的主体不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例如,某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其所在的政府部门就可以对他作出行政处分。而行政处罚是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像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处分权限等内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则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等方面。 其次,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务员。比如,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就可能受到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也就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受到行政处罚。 再者,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这些处分主要影响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等方面。行政处罚的种类则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不同的行政处罚种类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产、经营等方面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最后,救济途径不同。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诉等途径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等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而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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