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审判的区别有哪些?


仲裁和审判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但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是性质方面。仲裁是一种民间性质的解决争议方式。简单来说,它就像是双方找了一个大家都认可的“中间人”来评判是非对错。而审判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解决纠纷的活动,代表着国家的强制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来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则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主动介入。 其次在受理范围上。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说,通常是在商业交易等涉及财产关系的领域使用较多。而审判的受理范围更为广泛,不仅包括民事纠纷,还涵盖刑事犯罪、行政争议等。例如,有人犯罪了,就只能通过审判来解决,仲裁无法处理这类案件。 再者是程序方面。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还可以协商确定仲裁的程序规则。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请谁来当“中间人”,按照什么规则来评判。而审判程序则较为严格和规范,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一系列环节,由法院主导整个流程。 然后是效力和监督机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裁决也有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可能。审判则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并且,审判有较为完善的审判监督程序,以确保司法公正。 最后在执行方面。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仲裁裁决需要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同样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更多的执行手段和措施来保障判决的执行。 总之,仲裁和审判各有特点,当事人在选择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