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与不能犯有什么区别?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对未遂犯和不能犯这两个概念总是区分不清。比如在一些犯罪案例里,有些行为好像既像未遂犯又像不能犯。我想知道它们之间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在法律判定上有什么不同依据,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未遂犯和不能犯是刑法学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都具有关键意义。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二者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它们各自的定义。未遂犯指的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已经开始行动去实施犯罪了,然而因为一些他自己无法控制的因素,最终没有达成犯罪目的。例如,甲想杀害乙,他拿着刀去砍乙,但是在砍的过程中被旁人及时制止,导致乙没有死亡,甲的行为就属于未遂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不能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本身就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的情况。不能犯又可分为对象不能犯和手段不能犯。对象不能犯是指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在行为当时并不存在,或者因具有某种属性而不能达到犯罪既遂。比如,甲误以为乙在房间里,朝房间开枪,实际上乙并不在房间内,这就是对象不能犯。手段不能犯则是指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根本不可能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甲想用白糖毒杀乙,白糖显然不能致人死亡,这就是手段不能犯。目前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不能犯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主观故意上看,未遂犯和不能犯都存在犯罪的故意。但未遂犯是在有可能实现犯罪既遂的情况下,因外界因素而未能得逞;而不能犯是由于行为本身的性质,从一开始就不具备实现犯罪既遂的可能性。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未遂犯和不能犯非常重要,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对行为人是否定罪以及如何量刑的问题。司法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哪种类型,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