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是继承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表明去世后把自己的某些财产送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也就是说,扶养人照顾遗赠人一生,等遗赠人去世后就能得到约定的财产。 从法律性质上,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被继承人单方面立下遗嘱表达遗赠的意愿就可以,不需要受遗赠人的同意,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就会发生效力。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它需要遗赠人和扶养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议。双方都要遵守协议中的约定,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有权追究责任。 在权利义务方面,遗赠中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只享受接受遗产的权利。除非遗嘱中附有义务,但这种义务通常也不是与接受遗产直接对等的。而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有义务按照协议的约定,对遗赠人进行生养死葬。扶养人只有履行了这些义务,才能在遗赠人去世后获得约定的财产。 从生效时间来看,遗赠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而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就开始生效,扶养人从协议生效时就开始承担扶养义务。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对这两者都有相关规定。其中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说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 综上所述,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在定义、法律性质、权利义务、生效时间以及效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