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和商业贿赂罪的区别在哪里?


受贿罪和商业贿赂罪都是涉及贿赂的犯罪行为,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阐述。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受贿罪的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视为国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而商业贿赂罪的主体则较为广泛,既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单位既包括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也包括国有性质的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其次,在行为目的和发生领域上有差异。受贿罪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有单位的管理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而商业贿赂罪主要发生在商业活动中,是为了在商业交易中获取竞争优势,如在商品购销、工程招投标等商业活动里,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再者,从法律处罚方面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商业贿赂犯罪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后,在犯罪对象上,受贿罪的对象主要是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贿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商业贿赂罪的对象主要是商业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总之,受贿罪和商业贿赂罪虽然都与贿赂行为相关,但在主体、行为目的、发生领域、法律处罚和犯罪对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生活中,准确区分这两个罪名,对于正确适用法律、打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