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有什么区别?


刑事自诉状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是在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它们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方面。刑事自诉状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简单来说,就是当你觉得别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你要去法院告他,让他受到刑事处罚,就可以用刑事自诉状。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不仅包含了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求,还增加了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内容。例如,在一些伤害案件中,被害人不仅希望加害人受到刑事制裁,还希望其赔偿自己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这时就可以使用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是使用刑事自诉状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诉讼请求方面,刑事自诉状的核心诉求是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比如请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除了有追究刑事责任的诉求外,还会明确列出要求被告人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像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 在适用范围上,刑事自诉状适用于上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三类自诉案件。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则适用于那些在刑事犯罪过程中,被害人同时遭受了物质损失的案件。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使用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在盗窃案件中,如果被盗物品造成了其他附带的经济损失,也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来主张赔偿。 总之,刑事自诉状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在概念、法律依据、诉讼请求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自身的诉求,选择合适的诉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