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定金和订金的不同点是什么?


在二手房交易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容易混淆但含义和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不同点。 首先是概念和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性质。简单来说,定金就像是一种保证,督促双方履行合同;而订金只是预先支付的一部分款项。 接着是法律效力。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你作为买方支付了定金,后来不想买了,那么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如果卖方不想卖了,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你。 而订金则不具有这样的罚则。当交易未能达成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退还支付方。它只是一种临时的资金安排,不具有惩罚性。比如,你支付了订金后不想购买二手房了,卖方一般应将订金全额退还给你。 再就是数额限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而订金的数额则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做限制。 最后是支付方式和时间。定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通常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一般是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一次性支付。而订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则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分期支付或在不同时间节点支付。 在二手房交易中,准确区分定金和订金至关重要。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和支付款项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明确所支付款项的性质,避免因混淆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在遇到相关纠纷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