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数,想问问我国法律到底承不承认事实婚姻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承认是有一定条件和时间界限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所说的结婚实质要件,主要包括男女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也就是说,如果是在这个时间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上述实质要件,法律是承认其为事实婚姻的,双方在法律上享有和承担与登记结婚夫妻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在此之后,法律不再承认单纯的事实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现代社会,如果想要获得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认可和保障,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