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在法律上算合法夫妻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多年,还举办了婚礼,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夫妻。我想知道这种事实婚姻在法律 上能不能算合法夫妻,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事实婚姻是否被认定为合法夫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所说的结婚实质要件,通常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法律承认其具有婚姻的效力,双方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就如同进行了结婚登记的夫妻一样,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按照法律关于夫妻关系的规定处理。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从这个时间点之后,单纯的事实婚姻不再被法律认定为合法夫妻关系。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直接适用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而是按照同居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是按照各自的出资情况等进行处理,而不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原则上均等分割。所以,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