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我想知道像我们这样,在法律上算不算事实婚姻?具体什么情况才属于事实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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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两性结合。从法律层面来看,并不是所有未登记却共同生活的情况都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条件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前,男女双方具备结婚的实质条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即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之后,单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能再认定为事实婚姻了。 所以,如果要判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首先要看共同生活的时间,再结合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来综合确定。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想要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就需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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