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法律层面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不包括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简单来说,贪污罪针对的是和国家公务相关的人员,职务侵占罪则是普通单位的人员。 其次是犯罪行为不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里的公共财物一般是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等。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比如公司员工利用自己保管财物的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的财物拿走。 然后是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最后是量刑标准不同。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不同的规定处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总体来说,贪污罪的量刑相对更重。 综上所述,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法律判定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