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在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都是重要的程序环节,它们有诸多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启动原因不同。一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的起诉而启动的。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发一审程序。比如甲认为乙拖欠自己的货款不还,甲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乙,开启一审程序。而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或者检察机关的抗诉启动的。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就会引发二审程序。例如上述案例中,如果乙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该偿还那么多货款,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其次,审理的对象不同。一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法院会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被告的答辩来审查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作出裁判。比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会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双方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等问题。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则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法院主要审查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 再者,审理的法院不同。一审案件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管辖范围进行审理。一般的民事案件大多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而二审案件则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也就是说,如果一审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那么二审就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另外,审理的方式也存在差异。一审程序审理案件通常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法院会传唤当事人、证人等到庭,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二审程序审理案件,原则上也应当开庭审理,但如果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最后,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审判决作出后,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上诉,此时判决尚未生效。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才会生效。而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通过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一审和二审程序的规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在不同的程序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