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有什么区别?

我在给别人做担保的时候,对方让我选一般保证或者连带保证。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选了之后会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后果也不明白,就怕自己稀里糊涂选了之后给自己带来大麻烦,所以想详细了解下它们之间的区别。
展开 view-more
  • #保证方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两种常见的保证方式,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简单来说,只有在债务人实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比如张三向李四借了钱,王五提供一般保证。当张三到期不还钱,李四得先通过法律途径,比如起诉张三,强制执行张三的财产,在确认张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后,才能要求王五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王五提供的是连带保证,那么当张三到期不还钱时,李四既可以找张三还钱,也可以直接找王五还钱,不用先去折腾张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和顺序上存在明显差异。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则与债务人承担同等的还款责任。在签订保证合同时,一定要清楚自己选择的是哪种保证方式,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