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看到间接正犯和教唆犯这两个概念,感觉有点迷糊。我想知道它们在实际法律应用中有啥不一样,比如在定罪量刑、行为方式这些方面。我该怎么去区分它们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间接正犯
  • #教唆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间接正犯和教唆犯是刑法理论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下面将从概念、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间接正犯。间接正犯指的是利用他人作为工具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简单来说,就是幕后操纵者,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借助其他人去完成犯罪。例如,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去实施盗窃,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实际上是教唆者在利用未成年人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犯罪的目的,教唆者就构成间接正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没有明确提及间接正犯这个术语,但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和共同犯罪理论可以进行认定。 而教唆犯则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比如,甲劝说乙去抢劫丙,乙原本没有抢劫的想法,但在甲的劝说下实施了抢劫行为,甲就是教唆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构成要件上看,间接正犯中,被利用者往往不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者刑事责任能力,或者被欺骗、胁迫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利用者对整个犯罪过程具有支配性。教唆犯中,被教唆者原本没有犯罪意图,但在教唆者的影响下产生了犯意并实施犯罪,教唆者和被教唆者之间是一种犯意的传递关系。 在刑事责任方面,间接正犯由于其对犯罪行为的支配性,通常被视为单独犯罪,独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则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如果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处罚。 综上所述,间接正犯和教唆犯在概念、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这两者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