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及规定?


绑架罪和抢劫罪都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而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从行为方式来看,绑架罪通常是先控制人质,然后以杀害、伤害人质等方式向其亲属或其他人发出威胁,要求其交付财物。例如,甲将乙绑架后,打电话给乙的家人,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一定数额的赎金,否则就杀害乙。抢劫罪则是当场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直接夺取财物。比如,丙在大街上拦住丁,用刀威胁丁交出身上的钱财。 在构成要件方面,绑架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必须实际控制了人质,并且向第三人提出了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而抢劫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等行为,当场取得了财物,就构成犯罪既遂。 关于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