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想参与土地相关的项目,对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不太了解。我想知道这两种方式具体有啥不一样,在使用权限、费用、期限这些方面有啥区别,它们各自适用于什么情况呢,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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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两种不同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上的区别。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把土地直接给单位或个人用,可能免费,也可能让使用者给原土地相关人一些补偿。而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就好比国家把土地租给使用者一段时间,使用者要付租金。 在适用范围上,划拨土地主要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建设。出让土地的使用范围则广泛得多,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使用期限方面,划拨土地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除非因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政府可以收回土地,否则使用者可以长期使用。而出让土地是有明确期限的,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最高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最高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最高年限为50年。 费用承担上,划拨土地如果是无偿取得,使用者无需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可能要承担补偿、安置等费用。而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者必须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的数额根据土地的用途、位置、面积等因素确定。 在转让条件上,划拨土地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一般需要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的使用者在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抵押。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些法律条文为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在定义、适用范围、使用期限、费用承担和转让条件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土地使用者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土地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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