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在一些执法现场,有时会看到有人干扰执法的情况,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到底是妨害公务还是阻碍执行职务。想知道这两者在行为表现、法律后果等方面具体有啥不一样,怎样去准确区分它们。
展开


妨害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区别: 首先,行为指向不同。妨害公务的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针对的是某个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例如,执法人员小张在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时,行为人专门针对小张进行拉扯、辱骂等行为,试图阻止其执法,这就可能构成妨害公务。而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指向则是整个国家政权,表现为对国家政权正常运作的干扰。 其次,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妨害公务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比如,税务人员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若行为人通过暴力等手段阻碍其检查,就破坏了国家正常的税收管理活动。阻碍执行职务罪侵犯的是国家安全。 再者,法律后果不同。阻碍执行职务属一般治安案件,给予治安处罚,通常采取拘留形式,最多拘留15天。例如,某人在城管执法时,通过吵闹等非暴力方式阻碍执法,可能会被处以拘留几日的处罚。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处罚比较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例如,行为人持刀威胁正在执法的警察,就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从适用法律依据来看,对于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妨害公务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来定罪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