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专利权与商标权有哪些不同?


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它们之间存在诸多不同。 首先,概念和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这里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商标权则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分别对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次,权利取得方式不同。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审查和授权等法定程序才能获得。申请人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商标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注册的方式。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再者,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这在《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有相应规定。 最后,保护目的和作用不同。专利权的保护目的在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通过赋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独占实施权,使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从发明创造中获得经济利益,从而激励更多的人进行发明创造活动。商标权的保护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