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市场价格是否犯法?


垄断市场价格是否犯法,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具体行为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垄断市场价格。垄断市场价格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操纵市场价格,以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垄断市场价格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同时,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如果经营者实施了垄断市场价格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价格法》第四十条也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对于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来说,如果发现有垄断市场价格的行为,可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或者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和经营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垄断市场价格在我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