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异同?


报复陷害罪和诬告陷害罪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 相同点 两者在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犯罪人都是有意去实施犯罪行为的,而不是因为过失。而且,这两种犯罪行为都会对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造成侵害,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 ### 不同点 #### 犯罪主体不同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该罪。 #### 犯罪目的不同 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为了报复,通常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泄愤,对特定的人进行打击报复。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犯罪人故意捏造虚假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意图让他人被错误地定罪量刑。 #### 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报复陷害罪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通过各种手段对被害人进行迫害,比如利用职权降职、降级、辞退等。而诬告陷害罪则是通过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的方式来实施犯罪。 #### 法律依据及量刑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总之,报复陷害罪和诬告陷害罪虽然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在犯罪主体、目的、行为方式和量刑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在实际生活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准确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