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爷爷的房子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家里爷爷有套房子,最近爷爷身体不太好,大家也都开始考虑房子继承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爷爷房子的继承权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如果爷爷没立遗嘱,哪些人能继承房子,要是立了遗嘱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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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爷爷房子的继承权顺序,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爷爷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里规定的内容来分配房子,遗嘱里指定的人可以继承房子。这是因为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也就是爷爷)最后的真实意愿,法律尊重并保障这种意愿的实现。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 要是爷爷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被判定无效等特殊情况,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房子的继承问题。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子,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有明确规定。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叫代位继承。如果爷爷的子女(比如父亲)早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女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房子,但只能继承父亲原本有权继承的那部分份额。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就是上面说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死了,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这个子女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立遗嘱、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 。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份额等内容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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