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和抢劫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抢夺罪和抢劫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二者的概念不同。抢夺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简单来说,抢夺主要是趁人不注意去抢东西,而抢劫是通过暴力或者威胁手段来抢东西。 其次,二者在客观行为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这里强调的是对财物实施强力,而不是对人实施暴力。例如,趁人不注意一把夺走他人手中的手机就跑。而抢劫罪则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这里的暴力针对的是受害人的人身,使其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比如,持刀威胁受害人交出钱包。 再者,二者的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夺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只侵犯公私财物;而抢劫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不仅抢了财物,还可能伤害到受害人的身体。 另外,二者的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不论抢到多少财物,都构成抢劫罪。 最后,二者的量刑也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