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两种不同的财产继承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当被继承人没留下遗嘱时,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谁能继承遗产。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也就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 在继承人的确定方面,法定继承有着严格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任何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例如,被继承人可以跳过第一顺序继承人,直接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人来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 在遗产分配原则上,法定继承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遗嘱继承则完全按照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愿来分配遗产,被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每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甚至可以将全部遗产留给一个继承人,而不给其他法定继承人。 从效力上来说,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来处理遗产,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各有特点,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继承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继承方式来处理自己的财产,以确保遗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