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承销方式中包销与代销的差异是怎样的?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而包销和代销是股票承销的两种主要方式,它们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差异。 首先是概念和基本含义不同。包销是指承销商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承销商把股票都揽过来,要么一开始就全买了,要么没卖完的自己兜着。而代销则是承销商代理发售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承销商只是帮忙卖,卖不掉的就还给发行人。 从风险承担角度来看,二者有明显区别。在包销方式下,承销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如果股票市场行情不佳,股票销售情况不好,包销的承销商就需要自己买下剩余的股票,可能会面临资金占用和股价下跌的双重损失。比如某公司发行股票,采用包销方式,承销商包销了1000万股,但市场反响差,只卖出了600万股,那么剩下的400万股就由承销商自己持有,若股价后续下跌,承销商就会亏损。而代销方式中,承销商不承担股票销售不出去的风险,风险主要由发行人承担。只要在承销期内未售出的股票,承销商可以退还给发行人。 费用方面也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包销的费用相对较高。因为承销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所以会要求更高的报酬。发行人需要向承销商支付较高的承销费用。而代销的费用相对较低,由于承销商承担的风险小,收取的费用也就少一些。 销售结果对双方的影响也不同。对于包销而言,无论股票是否全部售出,发行人都能按照约定获得资金。因为承销商已经把股票买下来或者会承担剩余股票,发行人能及时拿到资金用于自身发展。但如果股票非常畅销,发行人也无法获得额外的收益,因为股票已经卖给了承销商。在代销情况下,如果股票全部售出,发行人能顺利筹集到资金;若未全部售出,发行人筹集的资金就会减少,可能会影响其资金计划和项目进展。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规定了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并且对承销协议的内容、承销期限、承销商的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保障了股票承销活动的规范进行,明确了发行人和承销商在不同承销方式下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发行人和承销商在选择承销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后做出合适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