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责任险与旅游意外险有哪些不同之处?


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是旅游过程中常涉及的两种保险,它们存在诸多不同之处。 首先是定义方面。旅行社责任险是一种由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险种。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游客出现损失时,由这个保险来赔偿。依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而旅游意外险是游客自愿购买的,以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或者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游客自己在旅游过程中因意外出现的伤害,都可以按照保险合同获得赔偿。 在保障范围上,旅行社责任险主要保障由于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比如旅行社安排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因为旅行社选的运输公司不靠谱等情况。但如果是游客自身原因,如游客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旅行社没有过错,那么旅行社责任险通常是不赔的。 旅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则更为广泛,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游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都在保障范围内。不管是不是旅行社的责任,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情况,都能得到赔偿。 从保险费的承担方来看,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费是由旅行社来支付的,这是旅行社的一项法定义务。而旅游意外险的保险费是由游客自己承担,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选择是否购买以及购买何种保额的保险。 索赔的主体也不同。旅行社责任险的索赔主体是旅行社,当发生保险事故后,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而旅游意外险的索赔主体是游客本人或者其指定的受益人,游客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综上所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在定义、保障范围、保险费承担方以及索赔主体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游客在旅游时,不能仅仅依赖旅行社责任险,为了自身能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建议根据自身情况购买旅游意外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