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财产继承的问题,现在不太清楚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到底有啥不一样。不知道这两种继承方式在继承人范围、继承份额这些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的具体区别,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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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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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都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财产转移给他人的方式,但两者存在着诸多不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两者的概念不同。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就通过遗嘱明确说了,自己的财产要给谁、给多少。而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继承。也就是说,没有遗嘱指定,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来。 在继承人范围方面,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的确定也有所不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完全由遗嘱内容决定,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比如可以将全部财产留给一个人,也可以按照不同比例分给多个人。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两者在适用条件上也有区别。遗嘱继承的适用前提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只有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才能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遗嘱无效,就不能适用遗嘱继承,而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则适用于没有遗嘱、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等情形。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明确了三者的适用顺序。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这些条文为遗嘱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等也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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