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辞职有赔偿吗,该怎么办?
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提前跟公司说就直接辞职了。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直接走会不会有赔偿。要是没有赔偿的话,我接下来该怎么做才好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人能给我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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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直接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解释一下“直接辞职”,它通常指的是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比如没有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后离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这是劳动者主动、合法地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没有合理理由就直接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导致你直接辞职,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你没有合理理由直接辞职,建议主动和用人单位沟通,尽量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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