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证金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单来说,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首先,我们来看申报主体。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都需要进行残疾人保证金申报。这里所说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关于申报时间,通常各地会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按年申报缴纳的,申报缴纳期为每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按季申报缴纳的,申报缴纳期为每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用人单位需要密切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接下来是申报流程。第一步,认定残疾人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时,要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残疾职工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 第二步,申报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在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认定后,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申报时,要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提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等相关材料。税务机关会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信息和审核确定书,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金额,并通知用人单位缴纳。 缴纳保障金的方式有多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缴纳、银行柜台缴纳、pos 机刷卡缴纳等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成功后,税务机关会出具《税收完税证明》。 相关法律依据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申报缴纳保障金,未按规定缴纳的,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