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被雇主解雇,雇主应该怎样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挺久了,一直兢兢业业。最近公司想解雇我,可我根本不想走。我也没犯啥大错,不明白为啥要辞退我。我就想知道,这种我不同意被解雇的情况下,雇主得怎么给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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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不同意被雇主解雇的情况下,要判断雇主应该给予怎样的补偿,需要先明确解雇行为是否合法。 如果雇主的解雇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标准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假如您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零8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由于工作年限超过3年半不满4年,按照规定,经济补偿是4个月工资。又因为是违法解雇,所以赔偿金就是4×5000×2 = 40000元。 如果雇主的解雇行为是合法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总之,要准确确定补偿金额,需要结合具体的解雇原因以及您的工作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和雇主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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