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认定程序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当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劳务派遣人员及其家属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及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能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