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是否会中止工伤认定程序?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去申请工伤认定,可公司不承认和我存在劳动关系。现在工伤认定程序好像停了,我就想问问,这种因为劳动关系有争议的情况,是不是真会让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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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是否会中止工伤认定程序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关系的概念。工伤认定程序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由相关部门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流程,确定该伤害或疾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过程。而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当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就属于这种需要以其他结论为依据的情况。因为只有先确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一步判断劳动者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通常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过程中,工伤认定程序一般会中止。这是因为工伤认定部门需要等待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对劳动关系的争议作出结论后,才能继续进行工伤认定。 例如,小明在一家工厂工作时受伤,他向当地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而,工厂却否认与小明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工伤认定部门可能会暂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要求小明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确定劳动关系。只有当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作出了明确的结论,认定小明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后,工伤认定部门才会继续进行工伤认定程序。 所以,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是会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的。这是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关系争议,以便尽快完成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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