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双方共有的按揭房过户应该如何划分?


在夫妻离婚后,对于双方共有的按揭房过户划分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按揭房的基本概念。按揭房是指购房人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先付一部分钱,剩下的钱向银行贷款来购买房子,然后每月向银行偿还贷款。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夫妻共有的按揭房过户划分,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某一种划分方式,比如一方获得房子并承担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会考虑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在划分时给予适当倾斜。另一方面,也会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款情况。如果在婚姻期间,一方承担了大部分的贷款还款,这也会作为划分的参考因素。此外,法院还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为了保障子女的居住环境,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房子还处于按揭状态,过户还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因为银行作为债权人,对房子拥有抵押权。如果要变更房屋的所有权人,银行需要重新评估风险。一般情况下,需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暂时无法还清贷款,也可以与银行协商,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总之,夫妻离婚后双方共有的按揭房过户划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保持理性和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