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新盖的楼房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新盖的楼房在离婚时的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将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后新盖楼房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新盖的楼房,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的,那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也就是说,只要是在结婚后,用双方共同的收入或者共同积累的资金盖的楼房,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确定该楼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后,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就有法可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楼房的分割方式。比如,一方想要楼房的所有权,那就可以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也可以协商将楼房出售,然后平分所得款项。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会考虑双方对楼房建设的贡献大小。如果一方在资金投入、材料采购、施工监督等方面付出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份额给这一方。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一方需要抚养子女,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环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楼房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但这一方需要给另一方合理的补偿。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该楼房是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建造,并且能够证明该财产的来源是其个人财产,那么这栋楼房可能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这种情况在实际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比如购房款的来源证明、资金的流向记录等。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那法院仍然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婚后新盖楼房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