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改房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涉及房改房分割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分析。房改房,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按照一定政策将公有住房以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房屋。这种房屋的产权情况相对比较特殊,它与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 首先,判断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分割的关键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房改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假如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改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当确定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分割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这种协商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考虑到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或者分割方式。例如,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会考虑房屋的来源,也就是房屋是由哪一方的单位分配,或者是基于哪一方的职工身份购买的。另一方面,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比如购房款的支付情况等。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可能在分割时会适当多分。此外,法院还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为了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可能会将房屋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 另外,还存在一种情况,如果房改房的产权取得是部分产权。部分产权的房改房,意味着夫妻可能只拥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还有部分产权可能归原产权单位所有。对于这种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在离婚分割时,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房屋的归属,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再另行起诉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