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签合同辞职后后悔了,是否有赔偿?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没和公司签合同,后来一时冲动就辞职了。现在有点后悔,想知道这种没签合同就辞职的情况,我能不能得到一些赔偿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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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合同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签合同辞职后后悔了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虽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该劳动,双方存在着实际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你在公司正常打卡上班,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公司也给你发放工资,这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你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 然而,这里有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你需要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准备一些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帮助你证明你确实在该单位工作过。第二,关于赔偿的计算时间。双倍工资的赔偿是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最多计算11个月。比如,你入职3个月后辞职,那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后面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再来说说辞职后后悔这个情况。一般来说,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旦你向用人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并且用人单位也同意了,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如果是你主动辞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那么你除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外,还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没签合同辞职后后悔了,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没签合同,你有很大可能获得双倍工资赔偿;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但你得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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