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判定无效了,现在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一起开了个小店赚了些钱,还一起买了辆车。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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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比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可撤销婚姻则是指因胁迫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婚姻。一旦婚姻被判定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分割就需要按照特定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具体来说,财产分割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即可。这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是最为高效和友好的解决方式。 然而,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介入处理。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所谓无过错方,就是在导致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一方。例如,如果是因为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被撤销,那么另一方就是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此外,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在财产处理上还需要特别注意,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为重婚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必须保障合法婚姻中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来公平合理地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总之,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既要遵循法律规定,又要考虑到公平和合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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