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门面房挂名一方的,离婚时怎么判?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个门面房,但是只挂名在一方名下。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个门面房会怎么判。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这种婚后一方名下门面房在离婚时的判定规则,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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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婚后购买的门面房即使只挂名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购买门面房属于投资行为,所以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首先你们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个门面房。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一方要门面房,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是认可这种协商结果的。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购买门面房的出资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存在过错等。如果一方在购买门面房时出资较多,或者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倾斜,给予出资多的一方或者无过错方更多的份额。总之,婚后挂名在一方名下的门面房,在离婚时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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